环球看热讯:小区外立面装修惹争议 谁来监管成谜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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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看热讯:小区外立面装修惹争议 谁来监管成谜题

来源:银川新闻网 2023-03-22 10:12:37

业主质疑幼托机构的外立面装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在海珀兰轩二区,部分业主和楼下一家早托机构发生了矛盾,起因是早托机构在墙体外立面大面积装修,而这部分是业主们的共有部分,业主觉得,商户占用了共有部分超范围装修,侵害了他们的利益。经记者调查,外立面装修的审批、处罚都有相关部门负责,但究竟由谁来监管却成了谜题。

业主质疑

外墙共有部分究竟谁做主

业主王女士住在海珀兰轩二区27号楼,不久前,楼下一家早托机构开始在墙体外立面装修,自此之后,楼上业主们的烦恼也随之而来。

王女士说,当初业主购房时,购房合同中明确了建筑物的外墙属于业主共有部分,《民法典》中也明确规定,如对共有部分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过三分之二共有人的同意。但楼下这家早托机构在装修前并未征求业主意见,只是在业主相继提出质疑后,才公示了一份由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审核意见通知书以及一张设计图纸。然而,业主们对此并不买账,质疑“共有部分为什么不征求我们的意见?”

除此之外,经过业主仔细查看,这张审核意见通知书中审核的内容与现在商户装修的方案不一致。审核意见通知书中提到:经审查,请按照贴面装修(立面装饰凸出墙面不得超过30厘米),不改变原有建筑结构、不改变建筑轮廓及使用性质、不增加建筑面积的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后原则同意该方案。

但业主们却提出了三条质疑:第一,贴面应当指的是张贴在墙体表层的方式,但这家商户直接将涂料粉刷在了墙体外立面;第二,这家商户公示的图纸中有两处凸出的设计,显然超过了30厘米;第三,这么大面积的装修外立面显然超出了合理范围。这些方面都引得业主不满,他们也向物业、社区、综合执法部门、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反映了此事,但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商户认为

审核意见通知书是施工依据

在业主看来,商户占用了共有部分超范围装修,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利益,同时也质疑,为什么商户能够在还没和业主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就拿到了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通知书?面对这些质疑,记者也向物业公司及这家商户了解了情况。

记者从小区物业公司处了解到,引发争议的这栋楼属于商住一体楼,一二楼是商户,三楼及以上是住宅。物业公司也证实了商户目前装修的外立面确实属于业主的共有部分,但由于这家商户拿出银川市自然资源局的审核意见通知书,因此作为物业公司也无法对装修行为进行阻止或者监督。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联系了这家商户的负责人张女士。张女士告诉记者,商铺的施工是依据银川市自然资源局的审核意见通知书及提交的图纸。对于未征求业主的意见这一点,在她看来,商户利用外立面装修只需要获得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同意即可。显然,这一张《审核意见通知书》成为了双方矛盾的焦点。

面对质疑

自然资源局给出书面回复

对于这张《审核意见通知书》中业主质疑的内容,记者也向相关部门及律师进行了咨询。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先来到了银川市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给出了书面回复:我局接到业主反映海珀兰轩商户外立面装修相关事宜,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为提高办理效率,我局对外立面装修方案示意图实行备案制,收到申请后确认申报装修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手续,即出具审核意见,在审核意见中强调以下两条原则:一是贴面装修,原则上凸出墙面不得超过30厘米;二是不改变建筑轮廓,不增加建筑面积。装修材质、色彩及工艺做法由申报主体根据业态经营需要确定,我局一般不提出异议。

在业主看来,一方面,业主并不知晓这张审批意见通知书中同意的具体内容;另一方面,对于本起事件中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在法律中如何界定尚存疑问。

对此,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杨涛律师表示,专有部分属于登记在所有人名下范围之内或虽没有登记但可以有效识别的区域称为专有部分,比如露台、花园等;共有部分是业主共有的区域,比如墙体外立面。一般情况下,如要使用共有部分,应当征得共有部分业主的同意;但也有特殊情况,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但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是可以利用外墙面等共有部分。但此事是否属于符合这一规定的情况,还需要相关部门进行界定。

外立面装修谁来监管成谜题

采访过程中记者看到,这家商户的装修工程范围比较大,是否属于超范围装修或许还需要相关部门的认定。然而,由谁来认定在记者接下来的调查过程中似乎又成了一个谜。

采访中,银川市自然资源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外立面装修申请是经过了银川市自然资源局的审批,但后续装修进程应由综合执法部门来监管。

3月13日,记者找到了金凤区综合执法局贺兰山中路执法中队中队长于磊,表明来意后,对方却告诉记者:“监管主责是银川市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部门只配合处罚。”

至此,经过记者一番调查,外立面装修的审批、处罚都有相关部门负责,但究竟由谁来监管却成了谜题。

记者 徐芙蓉 杨晨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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