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交通工具更新日益频繁。然而,却有人对一些“退休”在角落的“僵尸车”动了歪心思,将闲置已久的“僵尸车”盗走变卖。近日,永宁县警方循线追踪破获一起盗窃“僵尸车”的案件,涉案车辆9辆,涉案金额20多万元。
多辆“僵尸车”丢失 究竟去了哪里?
“我前几天还看到车在路边停着,落了一层灰,今天过去的时候,车就不见了。”近日,张先生报警称,自己停放在永宁县北苑小区附近的一辆红色夏利车不见了。张先生说,从去年10月份起,他自己将车停在路边,一直没有使用过。最近想审车,突然发现车不见了,张先生意识到车被盗后,立即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市民李先生也报警称,停在永宁县第二养老院门口一辆比亚迪F3轿车不见了。李先生焦急地说,平时上班比较近,就没有开车,将车停在偏僻的路段,没想到竟然丢了。
民警梳理发现,近期类似的警情比较多,但有个共同点就是,被盗汽车长时间停放在小区或者路边,属于无人看管的状态,以至于车辆什么时候丢的,车主都记不清楚,给案件的侦破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丢失车辆被拖车拖走 民警蹲守抓获嫌疑人
“我们反复勘察现场,调取了大量的视频监控后,终于发现其中有一辆被盗车被拖车拖走。”民警根据这条线索,立即展开侦查,发现被盗车辆竟然被拖到灵武市一家收购报废车的厂子,厂子负责人却坚持说,车辆是自己花2500元买来的,不是偷的,并出示了微信转账记录。
“我们根据微信转账记录,查到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和活动轨迹。”4月14日16时许,民警在永宁一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抓获,经过审讯,杨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发现“商机” 网上寻找买家
嫌疑人杨某某只有24岁,平日里经常刷快手,一次偶然机会,在快手平台上看到了有人专门收购二手报废车辆。杨某某发现有些车辆,常年停放无人看管,自认为即使被盗,也不会有人追查,便对这些长期停放的“僵尸车”动起了歪脑筋。
“从去年年底开始,杨某某经常在永宁县一些偏僻路段转悠,留意一些‘僵尸车’,盗窃的第一辆车,是一辆银色的双排客货。”民警介绍,杨某某看到这辆客货车,不但没有牌照,并且长时间无人看管。随后,杨某某通过快手很快联系到一个收车的买家,双方互加微信后,杨某某将客货车照片发给买家,经过讨价还价以2000元价格出售,双方都没有见过面,买家直接雇了一辆拖车将客货车拖走。
“杨某某刚开始心里比较害怕,但过了十几天后,发现没人找他麻烦,便心存侥幸,继续寻找‘僵尸车’出售。”尝到甜头之后,杨某某先后多次在永宁县等地进行踩点,寻找长时间无人看管的车辆,随后,通过快手联系买家,每辆车的价格在1500至2500元之间,总共盗窃了9辆车,涉案金额达到2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买家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需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虽然说买家有营业执照,但是在交易过程中,购买一些来路不明的车辆,车辆有可能是抢来的偷来的,这就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需承担法律责任。”民警介绍说,一些收购二手车的商家,为贪图便宜收购赃物,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收购二手车的过程中,即使车辆报废了,也会有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同时需要车辆持有人的身份证。”民警介绍,在二手车交易的过程中,如果车辆不是本人的,必须有委托书以及车辆持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还要签订出售合同。
警方提醒:如果车主长时间不用车辆,应该用车布盖起来,或者将车停到有人看守的地方。任何人员都无权私自使用或转卖无主车辆,让废旧回收的人员上门收购“僵尸车”“无主车”的,属于违法行为,买卖双方都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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