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复核受理的办公桌“搬”到了马路上,“搬”到了当事人的面前
首页 > 综合 > 正文

事故复核受理的办公桌“搬”到了马路上,“搬”到了当事人的面前

来源:银川新闻网 2022-03-30 16:58:01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寇莉苹)近日,银川绕城快速路交警大队辖区内发生一起两车剐蹭的交通事故。然而,为了能够处理好该起案件,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事故科不仅将事故复核受理的办公桌“搬”到了马路上,还“搬”到了当事人的面前。

经了解,这起事故发生在近期早高峰的银川南高速收费站出口处,在排队接受防疫检查时,一辆悬挂黑L牌照的重型厢式货车的反光镜与另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的反光镜发生了剐蹭,经巡逻民警认定,双方均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按照规定,如当事人就事故认定有异议,可以自事故责任认定书收到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事故处理科作为银川交警事故认定复核单位,经初审认为案件符合受理条件的,通常会在接收复核材料并与当事人面对面了解清楚相应案件细节后,立即制作复核受理通知书并由当事人签字,摁按手印。而在这起事故中,戴师傅的“复核申请之路”因为防疫工作的规定变得寸步难行。

记者与戴师傅取得了电话联系,戴师傅是一位长途货运司机,黑龙江人,他驾驶的是一辆顶级货车,号称“公路之王”的斯堪尼亚。戴师傅告诉记者,他的反光镜价值超过一万四千元。之所以提出复议事故责任,戴师傅认为,是后方车辆与他的车辆反光镜发生剐蹭,对于承担同等责任他不予认可。

对此,事故处理科科长纳云在了解到情况后,主动积极协调,将事故复核受理的办公桌直接地“搬到”马路上,“搬”到了戴师傅的面前。纳云先就事故来龙去脉与戴师傅进一步沟通,与巡逻民警交换事故处理思路,在事故发生的马路边上,戴师傅的复核申请由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依法受理,该案已正式进入复核程序。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银川交警不断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从困难的群众入手,从突出的问题抓起,从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

热图推荐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08-2017 www.xinxuanz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选择网 版权所有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2号  联系QQ: 954 29 18 82 @qq.com  新闻投诉:185 0386 7539

版权所有:新选择网 粤ICP备180257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