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一工程公司被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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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一工程公司被罚3万元

来源:银川新闻网 2022-03-07 15:53:05

3月7日,记者从金凤区综合执法局获悉,近日,金凤区综合执法局贺兰山中路综合执法中队按照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对宁夏某工程公司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工程公司负责人在写了保证书,缴纳了罚款后,将6辆渣土运输车辆开回。

近日,金凤区综合执法局贺兰山中路执法中队队员在大连路巡查时,发现有渣土运输车辆进入大连路北面的北师大东北角国有空地里偷倒建筑垃圾的现象,执法队员立即封闭车辆进出路口,迅速进入现场查看,发现有6辆渣土运输车辆正在把拉运来的建筑垃圾倾倒在一个大坑里,由一台大型挖掘机将大坑里挖出来的土方,将建筑垃圾填埋,执法队员立即责令司机停止作业,进行调查了解。

经过调查,宁夏某工程公司在承包一处改造工程的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项目后,为了节省工程费用成本,仔细制定了一个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将事先寻找好的位于大连路北面一处空地,做为建筑垃圾处置消纳的地方,雇佣渣土运输车辆在夜晚按照规划好的路线进行拉运,然后用大型挖掘机在处置现场的空地上,挖掘深坑,将拉运来的建筑垃圾就地进行填埋并恢复现场。该工程公司自认为有了天衣无缝“处置方案”,就可以放开手脚打干一场,没想到刚一出手就被抓了个正着。

执法队员经过现场勘验,该工程公司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扰乱了城市建设工程秩序和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贺兰山中路执法中队经上级部门同意后,作出对该工程公司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队员提醒,天气转暖,各建设项目已开始复工复产,广大施工单位和个人要引以为戒,遵守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城市良好的环境秩序。

记者 詹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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