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呆!自己买二手房竟然欠缴14年暖气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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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呆!自己买二手房竟然欠缴14年暖气费

来源:银川新闻网 2022-03-03 18:31:24

2021年5月份,市民俞女士终于按揭贷款在兴庆区买了一套二手房。然而,喜悦的心情还没有持续多久,随着供暖季的到来,一个从未发现的问题让俞女士陷入了极度的烦恼之中。

从天而降的5万元采暖费

俞女士告诉记者,2020年底,她通过微信留意到了位于兴庆区永兴家园的一处二手房房源并想要购买,为了规避风险,她找到了一家名为隆昌房产的中介,由其帮助办理过户、贷款等一系列手续,并支付了5000元的中介费。买卖双方在房屋中介签订了一份《存量房买卖合同》。

2021年5月,一切手续办妥后,俞女士搬家入住。“我住进来以后因为能正常使用水电,也没在意。到冬天的时候,我说再买个几百方气来供热,顺便进行过户手续,天然气公司就派人来检修,看到厨房的壁挂炉后就说这属于私自更改了天然气用途进行供暖,这样做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强行拆除,然后把我的天然气卡就给锁住了。”俞女士表示,当初在房子办理交接时,前房主就明确告知房子是壁挂炉燃气供暖,为什么现在却成了私自更改燃气用途,无法供暖了呢?通过进一步了解,俞女士得知自己购买的二手房属于集中供暖小区,于是她前往负责小区区域供暖的公司---宁夏西部热电有限公司查询了解房屋情况。

供热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俞女士,她所查询的这套房从08年开始就再未缴纳过暖气费,也从未办理过停暖手续,十多年间,房屋所产生的供暖费加滞纳金累计有五万多元,其中包含2.2万元的滞纳金。无法淡定的俞女士第一时间将这个消息告知给了隆昌房产中介的负责人。在此期间,俞女士也通过自己的方式联系前房主及其家属,想要将欠缴的费用得到解决以保障自己的正常供暖,谁知对方敷衍过后,竟然失联了!只能将希望寄托于房屋中介的俞女士,也等到了对方的回复。中介告诉俞女士,他们也无法联系到前房主,建议俞女士通过起诉去解决。中介和前房主的态度让俞女士难以理解和接受。“我找中介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有纠纷,要是跟房东之间能处理好这些事,完全可以将五千元的中介费省下来,我的诉求就是供热公司给我供暖,并且我要求供暖是正当需要。”

前房主无法联系 中介:建议俞女士起诉

记者按照合同里前房主廉女士的两个联系电话拨打过去,都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房屋中介---隆昌房产的负责人马女士。电话中,隆昌房产的负责人马女士称,中介承认确实是被卖方故意隐瞒了房屋真实供暖情况所导致的。问题发生后,他们也曾多次联系寻找前房主,但始终没有找到。而且由于自己跟俞女士弟弟认识,因此当时她仅收取了俞女士房屋交易价百分之一的中介费。这位负责人称,中介也会继续联系前房主,并建议俞女士起诉前房主来解决问题。

记者调查:房屋拖欠十多年暖气费为何无人催缴 私改燃气用途是否违规?

据宁夏西部热电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俞女士所购这套房屋的欠缴暖气费他们一直通过多种方式在催缴,但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现在的局面,目前,供暖公司也正在按照自己的方式主张权益。对于俞女士的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也表示需要双方一起协商,找到合适的解决方式。

随后,记者又来到宁夏哈纳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解,客户服务中心副主任马萍告诉记者,公司是在今年1月初上门进行检修的时候,发现俞女士家里私自安装了一台燃气壁挂炉,当即要求俞女士进行整改。原因是用户严重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22条的第二款:燃气用户不得盗用天然气、转供天然气和改变天然气的用途。同时还违反了《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30条的第八小项:燃气用户不得增容安装不符合管道流量的燃气器具。由于俞女士所购买的房屋属于集中供暖,所以业主燃气只能用于日常生活,如洗澡、做饭等。“对于炊事小区的用户,坚决不允许私自改变燃气的使用用途,这样做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会对其他用户用气产生影响。”马萍表示。

律师观点:前房主拖欠的供暖费 现房主可通过法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俞女士购买的这套房子,当初燃气壁挂炉是如何私改安装的,相关部门目前也还在调查中,那么就俞女士现在遇到的问题,究竟应该向谁去主张自己的权益?中介在整起事件中,有没有失责行为,是否也承担相应的责任呢?对此,记者向律师进行了咨询。

律师吴迪告诉记者,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甲方要结清与房屋有关的水、电、燃气、供暖等各项费用。但是,目前看来,甲方并未履行约定内容并且还刻意隐瞒房屋欠费信息,也没有如实履行向乙方告知事实的义务。

吴迪还表示,根据俞女士手中所掌握的相关证据可以明确,虽然俞女士没有跟中介——隆昌房产签订书面合同,双方之间依旧存在合同关系,俞女士可以向中介主张权益。

吴迪也提醒广大市民在中介买卖二手房交易中,特别是买方,一定跟中介签署书面合同,同时还要注意合同里的附随义务,包括水、电、暖、气,甚至包括卖主户籍的转移,都要做详细的约定,为了保险起见,可以由中介出面对这些问题向卖方收取一定的保证金,待房屋所有费用查清及一系列过户手续完成后,再将保证经退还给对方。

俞女士向记者表示,面对现在这样的情况,她觉得自己很冤,她希望原房主能主动站出来承担这件事,有什么困难大家一起协商和沟通,但是不能采取逃避的方法来把全部的责任转嫁给下一个买房的人,如果对方以及中介公司执意不履行责任,她将会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记者 张梦婷 牛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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