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检察院办理首起货车整备质量超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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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检察院办理首起货车整备质量超轻案

来源:银川新闻网 2022-03-01 15:43:24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王辉 刘文光)3月1日,记者从贺兰县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该院以两项监督薄弱环节入手,全方位延伸法律监督职能,抓牢“两法衔接”监督平台,以衔接机制作为基石,主动与行政执法部门共同查找“问题案件”的证据问题,成功监督立案首起货车整备质量超轻案。

据了解,宁夏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系某货车协议经销单位。2021年4月,该公司以每辆18万余元的进货价格购进一批重型仓栅式货车进行销售,该批车辆前轮毂为铝合金材质,整备质量超轻。2021年5月至6月期间,该公司销售给客户洋某某、海某某、图某某的车以及登记在其公司员工马某某名下待售车辆,在销售、办理注册登记上户过程中销售人员告知客户,车辆整备质量超轻,需要加装增重,并以防护栏加装实心方钢、车厢底部焊接钢板等方式增加车辆整备质量通过检测登记上户。经检测,上述车辆均存在整备质量超轻、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要求的情况。该院通过两法衔接机制了解该案后,及时建议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送贺兰县公安局,并对该案进行立案监督,经质量检测系伪劣产品,该公司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

为提升“两法衔接”案件质效,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召开协调会,对确证方向提出侦查思路,准确把握案件定性,建议对已销售的9辆车进行核查,逐车检测,对是否属于销售伪劣产品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进行全面核查,主动提前介入,引导固定证据,利用春节假期解决货车主流动远的问题,联合公安机关参加该案行政复议听证,深入了解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及企业经营状况的相关情况,会同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运用行政、刑事等手段,促进涉案公司合规守法经营,也警示潜在违规经营的公司遵纪守法,确保精准监督和依法合规经营同频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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